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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201512月,根据学校组织部委托,我处对全校47个部门和单位的第一责任人任期届末的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。

20163月底,对47位中层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工作已基本结束,其中20个职能部门的中层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由我处承担,其余27个学院和教辅部门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完成。我们通过采取查阅会计凭证、账簿,书面调查以及个别谈话等形式,向有关单位和个人就有关问题进行审计调查或延伸审计,共发出审计签证单101份,收回101份,并与被审计单位交换了审计意见。

目前,我处已向47个相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出具了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,经过征求意见环节,我处将向党委组织部和干部本人出具正式经责审计报告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审计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6年4月5日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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