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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浙江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》经2021年12月30日省人民政府第8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,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。

2月21日,审计处组织全体审计干部认真学习内审新规。审计处负责人从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、内部审计程序、内部审计整改和结果运用、内部审计业务指导和监督、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解读规定。

在2月22日《浙江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》新闻发布会上,省审计厅党组书记、厅长毛子荣,省司法厅副厅长方腾高,省审计厅总审计师叶青对《规定》进行了介绍和解读。随后,审计处全体人员结合实际工作,就解读内容进一步学习,加深了对《规定》的理解及对内审工作重要性、内审职责的认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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