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相关单位:
根据《浙江财经大学2024-2027年审计工作要点》(浙财大[2024]251号)及我校本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安排,审计处决定于2026年3月12日至4月30日,对我校MBA专项、MPA/MEM专项、MPAcc专项、国际学院、体育部游泳馆、后勤服务中心6家经济责任制单位绩效(2024-2025年)进行专项审查。请在收到本通知书次日起提供相关资料(见附件)并指定专人负责审计实施过程中的联络。
审计组成员:
组 长:祝红霞
成 员:翁 琦 何丽英 吕蒋淦 毛雨枫 郑旭恒
联系人:翁 琦,联系电话:86732809(89809)
邮 箱:sjc@zufe.edu.cn
附件:提供资料清单
浙江财经大学审计处
2026年3月12日
附件:
提供资料清单
(一)经济责任单位的内控制度、财务制度。
(二)2024-2025年经济目标责任书、自评报告及对应完成情况的佐证材料。
(三)被审计单位的2024-2025年预算文件、预算调整文件以及预算执行文件。
(四)被审计单位2024-2025年项目收支台账。
(五)2024-2025年学校奖励性绩效文件和被审计单位内部奖励性绩效分配的制度、明细、会议纪要等材料。
(六)2024-2025年被审计单位立项审批流程记录和决策流程的纪要。
(七)审计组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。